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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大学生来淮留淮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5-05作者:来源:点击:
淮安市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小微企业。
二、申请条件
招用离校 2 年内未就业大学毕业生,与之签订 1 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
三、补贴标准
按小微企业为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1年。
四、申办程序
小微企业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单位吸纳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大学生毕业证书、企业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经小微企业参保所在地的各级人社部门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政策咨询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就业服务科:83612123
洪泽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80927793。
淮安市企业吸纳就业困难家庭中的
大学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各类企业。
二、申请条件
吸纳经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特困职工家庭、优抚对象家庭中的大学毕业生,以及连续失业 1 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补贴标准
按企业为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
四、申办程序
企业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单位吸纳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经企业参保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政策咨询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就业服务科:83612123。
洪泽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80927793。
淮安市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毕业后 5 年内未就业,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 3 个月(见习期为 6 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 6 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二、补贴标准
按淮安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80%,给予来淮留淮就业见习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3-12 月的生活补贴,并提供 100 万元 保额的意外伤害险。
三、申办程序
见习期满后,见习基地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上集中申报。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用于见习基地向就业见习大学生发放生活补贴。
四、政策咨询
市人才中心毕业生工作科:83659817。
洪泽区人才中心:87206610。
市属职业院校就业工作经费补贴
申请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市属职业院校(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江苏省淮阴商业学校、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二、申请条件
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留淮就业率达到 80%或同比增长 3个百分点以上。
三、补贴标准
按年度实际在淮就业应届毕业生数给予院校 500 元/人的补助。
四、申办程序
市属职业院校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集中申报,经市人才中心审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政策咨询
市人才中心毕业生工作科:83659817。
淮安市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申请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各类大学生(含毕业前 2 年的在校大学生)。
二、申请条件
参培大学生个人到课率不低于 60%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补贴,补贴按照“直补大学生个人、直补培训机构”相结合的方式发放。
三、补贴标准
创业意识培训 450 元/人、创业能力培训 1200 元/人、创业能力提升培训 1800 元/人。
四、申办程序
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相关材料,经当地就业创业培训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大学生个人申领的上传: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身份证和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以及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培训机构代为申领的上传:开班备案表、参训人员身份证、 培训补贴申请表、补贴使用承诺书、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记录、培训合格证书、代为申领补贴协议。毕业前 2 年在校大学生还需本人学籍证明。
五、政策咨询
市职业培训中心就业创业培训管理科:83331616。
洪泽区中专校
淮安市大学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申请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全市驻淮高校、高职院校和技师学院。
二、申请条件
面向毕业年度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取得高级工
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培训补贴。
三、补贴标准
高级工 1500 元/人,技师 3000 元/人,高级技师 4000 元/人。
四、申办程序
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补贴资金申请花名册》《补贴资金申请承诺书》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政策咨询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83649686。
洪泽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80928016。
淮安市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大学生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1、企业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
2、带动其他人员就业 1 人及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
3、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出资或占有股权。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 6000 元。
四、申办程序
实行企业申报承诺,企业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大学生毕业证书、在校证明、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现场图片等材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政策咨询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83612169。
洪泽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87222601。
淮安市大学生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申请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大学生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1、企业为大学生在淮初次创业注册登记的,并入驻人社部 门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
2、企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出资或占有股权;
4、已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减免的或超过孵化期的,不再享受 此项补贴。
三、补贴标准
按企业实付租金的 50%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 2 万元/ 年,期限不超过 3 年。
四、申办程序
实行企业申报承诺,企业入驻基地 3 个月后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大学生毕业证书、在校证明、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入驻基地协议、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租金税务发票和现场图片等材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政策咨询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83612169。
洪泽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87222601。
淮安市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申请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大学生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1、企业为大学生在淮初次创业注册登记的。
2、企业申请补贴时,已为带动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 个月,且带动就业人员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3、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出资或占有股权。
三、补贴标准
按企业实际带动就业人数(不含法人),一次性给予企业3000 元/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 20 万元。
四、申办程序
实行企业申报承诺,企业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大学生毕业证书、在校证明、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现场图片等资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政策咨询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83612169。
洪泽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87222601。
淮安市大学生基地运营补贴(个人)
申请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大学生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1、利用自有房屋(含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开展创业活动;
2、企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出资或占有股权。
三、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或个人实际支出水、电、宽带等费用,给予不超过 3000 元/年的基地运营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
四、申办程序
实行企业申报承诺,企业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五、政策咨询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83612169。
洪泽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87222601。
淮安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补贴申请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经人社部门评选的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二、申请条件
根据每年度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 1 万元。
四、申办程序
实行项目申报承诺,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自主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补贴申请表》资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政策咨询
市创业指导中心创业指导科:83331615。
洪泽区中专校
淮安市大学生创办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大学生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出资或占有股权。招用毕业 5年内大学毕业生,与之签订 1 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
三、补贴标准
按企业为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
四、申办程序
企业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线上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创办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大学生毕业证书,经企业参保所在地的各级人社部门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政策咨询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就业服务科:83612123。
洪泽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80927793。
淮安市大学生创业失败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注销企业后办理失业登记的大学生。
二、申请条件
1、企业在淮首次注册登记起 3 年内注销;
2、企业注销后,办理失业登记;
3、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不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
三、补贴标准
按企业存续期间实际纳税总额的 5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 1 万元。
四、申办程序
个人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创业失败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大学生毕业证书、企业注销核准通知书、纳税凭证,经个人参保所在地的各级人社部门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政策咨询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就业服务科:83612123。
洪泽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80927793。
淮安市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在淮合法租用住房的外市户籍创业大学生和本市户籍跨县区创业大学生。
二、申请条件:
1、企业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并依法申报纳税;
2、带动其他人员就业1人及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为出资人或股东,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变更记录;
4、在企业注册地区划范围内租房并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补贴标准
年租金低于 1 万元的,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年租金超过 1万元的,按每年 1 万元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按年度申请。
四、申办程序
实行个人申报承诺,企业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大学生毕业证书、在校证明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租房发票和房屋租赁合同、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住建部门开具有效期内无房证明、依法纳税凭证等资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政策咨询
市创业指导中心创业指导科:83331615。
洪泽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87222601。
淮安市大学生赛事配套奖补申请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赛事,并获得资金奖励的大学生。
二、补贴标准
按获得奖励资金情况,给予一次性 1:1 配套奖励。
三、申办程序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自主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赛事奖补申请表》资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四、政策咨询
市创业指导中心创业指导科:83331615。
洪泽区中专校
淮安市大学生业绩奖补申请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入驻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办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1、企业入驻基地起三个会计年度内,依法申报纳税
2、带动其他人员就业 1 人及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为出资人或股东,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变更记录;
4、企业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营业收入情况验收报告;
三、补贴标准
年营业收入 50 万元(含)—100 万元的,每年奖励 2 万元;年营业收入 100 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奖励 4 万元。
四、申办程序
实行企业申报承诺,企业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经营奖补(业绩)申请表》、营业执照、大学生毕业证书、在校证明和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年度收入财务报表、税务报表、营业收入情况验收报告等材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政策咨询
市创业指导中心创业指导科:83331615。
洪泽区中专校
淮安市大学生税收奖补申请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税款的大学生创办企业。
二、申请条件
1、企业入驻基地起三个会计年度内,并依法申报纳税;
2、带动其他人员就业 1 人及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年度纳税情况证明;
4、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为出资人或股东,企业法 定代表人无变更记录。
三、补贴标准
税务部门已征收的各类税款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全 额补贴(查补入库税款除外),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年。
四、申办程序
实行企业申报承诺,企业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经营奖补(税收)申请表》、营业执照、大学生毕业证书、在校证明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企业年度纳税情况证明等材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政策咨询
市创业指导中心创业指导科:83331615。
洪泽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80927790。
淮安市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补贴
申请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
二、申请条件
根据每年度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 20 万元。
四、申办程序
实行补贴申报承诺,由符合条件的基地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创业基地建设补助申请表》,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政策咨询
市创业指导中心创业指导科:83331615。
洪泽区中专校
淮安市大学生创业基地运营补贴(机构)
申请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
二、申请条件
1、基地运营正常,产生水、电、宽带等费用支出和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等提升基地服务能力的支出。
2、已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在孵大学生创业企业占比不少于 30%。
三、补贴标准
按实际支出补助,省级基地每年不超过 10 万元,市级基地每年不超过 6 万元。
四、申办程序
实行基地运营机构申报承诺,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基地运营补贴申请表(机构)》,水、电、宽带、创业就业服务软件等实际支出的有效凭证等材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政策咨询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83612169。
洪泽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87222601。
淮安市大学生创业孵化补贴申请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
二、申请条件
基地运营正常,创业主体成功出孵并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
三、补贴标准
按成功孵化创业主体个数给予每户 5000 元创业孵化补贴。
四、申办程序
实行基地申报承诺,基地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淮安市创业孵化成功主体名册》、创业主体的入孵、出孵协议等材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政策咨询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83612169。
洪泽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87222601。
淮安市大学生企业帮办服务补贴
申请发放细则
一、补贴对象
为入驻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
二、申请条件
1、服务机构与创业孵化基地签订协议,为孵化期内的大学生企业免费提供代账、注册变更、法律咨询、知识产权、补贴申报等三项以上服务;
2、大学生为享受服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为出资人或股东,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变更记录;
3、享受服务的企业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机构提供免费服务。
三、补贴标准
按每年每户 5000 元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按年度申请。
四、申办程序
实行机构申报承诺,申请机构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帮办服务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服务协议、服务企业清单(含企业汇总表,服务项目确认表,入孵协议,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毕业证书、在校证明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等资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政策咨询
市创业指导中心创业指导科:83331615。
洪泽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80927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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