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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响江苏 创富淮安 洪泽区惠民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单
发布时间:2024-06-18作者:来源:点击:
创响江苏 创富淮安
洪泽区惠民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单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贴息资格认定
一、政策内容
个人(重点群体)创业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提供创业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应是最近5年内登记注册;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个人创业者最高可申请贷款金额50万元。(重点群体: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支持对象)
二、资格认定
重点群体申请资格认定只用于确认本人是否符合贴息政策,不涉及实际贷款。如重点群体在资格认定后,由就管中心推荐到合作银行办理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可给予实际利息50%的贴息。
三、所需材料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和审核机构要求补贴的其他资料。
四、政策咨询
洪泽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洪泽区人和路12号(人力资源市场) 0517—80927793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一、政策内容
首次成功创业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4000元。
二、所需材料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创业主体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申报或缴税资料;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或申报就业资料;经办机构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途径
现场办理或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申报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
四、政策咨询
洪泽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洪泽区人和路12号(人力资源市场) 0517—80927793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领
一、政策内容
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下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创办的创业主体根据创业主体实际支付创业场地租金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所需材料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创业主体负责人(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入驻基地孵化协议、创业场地租赁合同和租金税务发票;经办机构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途径
现场办理或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申报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
四、政策咨询
洪泽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洪泽区人和路12号(人力资源市场) 0517—80927793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
一、政策内容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的,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5人及以下的,给予补贴2000元/人;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5人以上的给予补贴3000元/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为一次性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所需材料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创业主体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创业主体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经办机构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途径
现场办理或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申报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
四、政策咨询
洪泽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洪泽区人和路12号(人力资源市场) 0517—80927793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一、政策内容
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就业后,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60%的补贴。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并按企业缴费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所需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原件。
三、申报途经
现场办理(户口所在街道(乡镇)人社基层平台)
四、政策咨询
洪泽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洪泽区人和路12号(人力资源市场) 0517—80927793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政策内容
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低收入人口;(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三)特困职工家庭的;(四)残疾的;(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八)优抚对象家庭的;(九)军队退役的。
二、所需材料
符合申请就业困难人员除应提供本人《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还应按照不同认定类别提供相应材料,并填写《淮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实行本人自主申请,街道(乡镇)人社基层平台受理,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审核、认定。取得本地《居住证》的大龄、残疾、低保家庭、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等外来人员,可在常住地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其他人员在户籍地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四、申报途径
现场办理(户口所在街道(乡镇)人社基层平台)
五、政策咨询
洪泽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洪泽区人和路12号(人力资源市场) 0517—80927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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