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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补贴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7-07-10作者:来源:点击:
各有关用人单位:根据省市文件统一部署,2016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将这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并请抓紧落实。
一、申请条件
根据省人社、省财政、省发改委、省经信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苏人社发〔2015〕15号);省人社、省财政《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245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5〕233号)精神,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范围,由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各类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对同一企业既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又符合享受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可选择其中一项政策执行,不得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年度享受稳岗补贴,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二、稳岗补贴标准
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稳岗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三、资金用途
稳岗补贴应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四、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每年4-6月份向区就业管理处申请享受稳岗补贴,逾期申请的企业视同放弃,责任自负。对已申领过的企业在下一年度未申请,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五、申请材料(复印件均要盖公章)
1、淮安市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2、企业下年度稳岗措施
3、企业营业执照 原件、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 原件、复印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 复印件(正反面)
6、经办人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7、十二个月社会保险缴费发票 复印件
8、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明细汇总表
六、网上申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点击社保网报下载人社局网上办事客户端,按照相关说明申请上年度稳岗补贴。网上审核通过以后提交相关纸质材料至失业保险股。
地址:微山湖路6号,洪泽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失业保险股。联系电话:80927792 QQ咨询群号:489937206 (洪泽区稳岗补贴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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