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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2-05-11作者:来源:洪泽就业网点击:
洪泽县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服务指南
一、申请再就业小额贷款对象
申请再就业小额贷款对象为本县常住户口,身体健康且有劳动能力,诚实守信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技)毕业生、在城区创业的被征地农民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他们在从事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时,可申请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息及贴息
贷款额度一般在3-5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利息按洪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规定利率执行。符合微利条件的贷款到期后,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由财政给予贴息,大中专(技)毕业生、在城区创业的被征地农民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由财政给予50%贴息。
三、贷款用途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小额贷款只能用于创业过程中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不足部分。
四、贷款办理程序
(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薄、营业执照、《再就业优惠证件》、《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到县劳动就业管理处咨询、审核,符合申贷条件的,由县劳动就业管理处发放相关的表格材料;
(二)贷款人按照贷款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完善相关贷款材料;
(三)贷款人携带准备齐全的申贷材料到社区签署推荐意见后到县劳动就业管理处审核;
(四) 洪泽县金桥再就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根据申贷材料上门核查创业项目,符合贷款条件后,担保公司与反担保人签订担保协议书,由洪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借款手续。
五、其它
1、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解释由县劳动就业管理处负责;
2、办理贷款手续过程中,劳动就业管理部门、担保公司、贷款银行均不收任何服务费用,有关咨询服务和材料表格等无偿提供。
办理小额贷款服务单位:
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电话:87288671;
县金桥再就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电话:87288671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电话:8723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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