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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波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来了,请各企业赶快申请
发布时间:2020-11-30作者:来源:点击: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件 |
淮安市财政局 |
淮人社发〔2020〕118号
淮安市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省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5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淮安市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细则。
一、享受对象
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各类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
二、条件标准
各类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以及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500元/人,每人只享受一次。此项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办理程序及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携带《淮安市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到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地的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由人社部门通过信息系统直接查询核实。
人社部门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补贴信息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补贴资金下拨后,由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