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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人才政策摘要
发布时间:2019-08-23作者:来源:点击:
一、企业全职引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财政给予每人每年0.6万元、1.5万元、2.5万元的就业补贴,资助期为5年。
二、获得高级职称、高级技师、高级职业资格一次性奖励0.5万元;获得中级职称、技师、中级职业资格一次性奖励0.1万元;获得高级工奖励一次性0.05万元。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5年内可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未能入住人才公寓的企业人才,实行租房补助,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人才每月300元、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副高职称人才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学历及正高职称人才每月8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
四、全职在洪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且在本区购置首套商品住房者,根据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职称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6万元、10万元“购房券”。对在区内全职工作或创业成效明显的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职称以上人才,工作满10年,提供一套公寓终身免租金居住或给予50万元“购房券”。
五、对在区内全职工作的各类人才,积极帮助解决夫妻分居,子女入学问题。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等,给予妥善安排。其子女需入学入托的,在本区内优先择校。
六、人才服务热线
淮安市洪泽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517-87222175
淮安市洪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0517-87229091
电子信箱:hzqrczx@163.com
联系地址:淮安市洪泽区太湖路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