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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人民法院招录聘用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7-12-18作者:来源:点击:
因工作需要,洪泽区人民法院招聘10名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聘用制辅警10名(与金桥劳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洪泽区人民法院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刑事、治安处罚记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性别为男性。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电脑和各种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五)身高17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庄,机警敏捷,无纹身。
(六)同等条件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技能证书)、退伍证(指退伍军人)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淮安市洪泽区金桥劳务服务中心报名。(联系电话:80927791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体能测试。
项目为
(三)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聘用岗位的适应程度、认知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政审
综合体能测试和面试情况,择优选择拟录用人选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四、聘用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与金桥劳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洪泽区人民法院工作。
五、待遇
聘用期间基本工资2000元/月、考核奖300元/月,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