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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专业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17-04-25作者:来源:点击:
因工作需要,洪泽区司法局选用专职调解员8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用条件
专职人民调解员要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经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专职调解员原则上从相关机关事业单位 “二线”人员或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中选用。高中以上学历,本地居民。在各级调解组织中从事过调解工作的或曾从事过政法工作的可放宽至65周岁以下(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用方法及待遇
根据各专业调解工作室的行业特点,结合推荐单位意见,由区司法局会同相关单位共同予以选定;每人每月在享受基本工作补贴800元的基础上,同时根据其调解案件的数量、质量再给予“个案补贴”。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有意者请于4月25---5月1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单位推荐证明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二张,到区司法局,联系人:李智刚(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联系电话:87809936,1893677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