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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3作者:来源:点击: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残联关于开发“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248号)及市残联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人员1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置残疾人、残疾人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已在“残疾人之家”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符合条件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人格品德,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表达能力,能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年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59周岁,女性不超过49周岁。
4.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会电脑办公操作的优先录用。
5.本着就近就便原则,原则上在本镇(街道)“残疾人之家”周边居住范围内选聘。
三、岗位职责
协助“残疾人之家”负责人做好机构运行服务工作,负责日常考勤、卫生、安全、档案资料整理和台账建立等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洪泽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东风路66号政府办公区3号楼一楼)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00-17:30)。
3.报名要求:须本人现场报名,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残疾人证、户口簿、就业困难认定证明等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背面用正楷字注明姓名)。
4.填写《洪泽区“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区残联和区人社局组织,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匹配能力、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语言沟通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通过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1.面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洪泽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2.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聘用与管理
1.劳动合同。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与残疾人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试用期1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对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机构可以不再续签,无经济补偿。聘用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不再续签,无经济补偿金。
2.工资待遇。工资按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六、信息咨询
为方便群众咨询,特设立咨询电话:0517-87225730。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部门: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517-87220885
八、本公告由洪泽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1.洪泽区“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附件1-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docx (16.26 KB)
2.洪泽区“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附件2-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16.62 KB)
淮安市洪泽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1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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